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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双语学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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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双语学校是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怀与支持下,由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一所贯通小学、初中的寄宿制学校。学校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0号,区位优势明显,环境优美雅静,硬件设施一流,师资力量雄厚。作为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的直属校区,学校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开学,2020年初中部正式启动。

诚挚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您的加入!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毕业生报名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骨干教师报名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与之级别相当的荣誉。本项获奖须与应聘学科一致。

(3)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或与之级别相当的荣誉。本项获奖须与应聘学科一致。

(二)其他条件(均须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基本功扎实,素质过硬,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2021年7月1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者,须具备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

6.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申报学科、学段对口。

7.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类别与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未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应聘资格(国家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8.应聘骨干教师者需在与应聘岗位相同岗位工作5年(含)。

9.骨干教师应聘者限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者,本科生限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研究生限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规定。

11.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受过处分。

12.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或存续劳动(或劳务)关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包含正在处罚或处分期内)的。

(2)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招 聘(储备) 计 划

为落实“双减”政策及延时服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储备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初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小学语文1人,数学1人,体育1人,心理1人。

上述岗位是否录满,视应聘者实际情况而定,学校有权对招聘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招聘时间

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省、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薪酬待遇

1.毕业生

(1)聘用人员参照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核发。其中本科毕业生试用期4000—4500元/月(税前),转正后4500—5000元/月(税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4500—5000元/月(税前),转正后5000—5500元/月(税前)。

“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有海外知名大学教育背景的优秀毕业生,薪酬在以上基础上增发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察特别优秀者,实行年薪制,具体事宜面议。

(2)试用期均为6个月。

(3)在学校工作满3年,薪酬高于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

(4)聘用人员子女享受学校优质中、小学教育。

(5)符合条件人员可按相关规定提供公寓住宿。

2.骨干教师

(1)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类别、按照以下标准核发:

中小学高级教师试用期8000—10000元/月(税前),转正后10000—12000元/月(税前);中小学一级教师试用期6000—8000元/月(税前),转正后8000—10000元/月(税前)。试用期满,经考察特别优秀者,实行年薪制,具体事宜面试。

(2)奖励性薪酬(包含但不限于月超工作量奖、岗位薪金、通讯补贴、驻外补贴、取暖补贴等)根据具体岗位、按照集团相关标准另行核发。

(3)试用期为3个月。

(4)表现优异者,可成立个人学科工作室,待遇面议。

(5)在学校工作满2年,薪酬高于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

(6)聘用人员子女享受学校优质中、小学教育。

(7)符合条件人员可按相关规定提供公寓住宿。

(三)聘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三年,择优推荐到集团海外中心任教或参加海外中、短期教师培训(教育访问)。

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与面试

1.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到历山双语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骨干教师)、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须有1寸近期免冠照片)、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获奖证书(限最高的三项)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个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包括普通话测试、两字测试(钢笔字、粉笔字)、学科专业技能(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专业需参加)考核等。面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和讲课环节。

(二)讲课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掌控能力。讲课分科目实施。讲课教材为学校所使用的各学段现行教材。

讲课开始前一日,应聘者按所申报学科,以抽签形式确定具体试讲内容和顺序。讲课时间为15分钟。地点为历山双语学校。具体安排按照学段和学科另行通知。

(三)预录用

根据试讲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和人员顺序。

(四)体检

在指定医院,按照预录用人员名单和录用顺序进行。体检合格者,按顺序依次录用。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聘用

对实习鉴定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在历山双语学校任职。

报名方式

长按扫描二维码报名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双语学校

联系电话:0531— 88906123

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0号历山双语学校

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审查贯串于整个招聘及录用前、后全过程。若有政治立场不坚定、违反师德师风、弄虚作假(包含但不限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者在体检、讲课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或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或录用)条件,实行一票否决,集团可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应聘者来往车票、住宿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自理。交通、住宿、体检等一切安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与之相关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历山双语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双语学校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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