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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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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具体要求:

1、考试前14天有大连市金普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持2日内(1月7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北京市朝阳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须持考前2日内(1月7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及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随疫情发生变化,从通知发布之日至考试结束前如再次出现新的中高风险地区,且有在此地区旅居的面试考生,根据阜新市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参加考试的,须提供2日内(1月7日及以后采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建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也佩戴口罩。

6.请考生及时关注阜新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阜新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7、上述考生返阜参加考试须报备阜新市招考办。联系电话:0418-6010036。

相关附件下载:000cux

原标题:阜新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防疫补充通知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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