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11名(女性5名,男性6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1、保定市高阳县辖区户籍;
2、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9日至200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高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楼
报名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个人简历(附件中下载)。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试卷答题方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等,面试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等。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终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2、笔试、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高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一楼大厅报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报名人员进入法院区域内禁止拍照、录像,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
(3)考试前,由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带到考试地点,需查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鉴于当前属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考试人员需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相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
由高阳县人民法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高阳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发放绩效工资每月200元,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
相关附件下载:000r6z
附件:
原标题:高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