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高阳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6名、为职教中心公开选聘教师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4年第二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 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高阳第一中学岗位学历要求: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省重点大学及以上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③普通公办本科院校(2019年以前已列为本科一批录取的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职教中心养老服务岗位学历要求: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高阳县在编在岗教师或已通过高阳县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三、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 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我县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任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8月9日全天。 2024年公务员 面试地点:高阳三利高级中学(高阳县建新南大街315号•原高阳二中)。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8月7日8:00-8月8日17:00。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面试前有7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职教教材中抽取。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聘请外地专业人员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简章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1、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2、学历高的。3、考生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4、有任教经历的。5、任教经历时间长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及试用期(1个月内)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岗期间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高阳县和教育系统,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相关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面试及各类公告查询路径:高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 (八)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312-66995770312-6699702 技术咨询:0312-7938111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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